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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4-27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于洪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11-28 至 2023-12-05
撰写单位: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丹
(于洪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于洪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0-11739
项目名称:于洪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项目概况 :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号)、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三区三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3〕48号)和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要求,对三区三线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核实,全面查清三区三线成果启用前因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形成的非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少量已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区分不同情形,实行恢复整改和调整补划相结合的方式分类处置,开展于洪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

服务需求

1. 基础资料的收集及整理

收集并整理于洪所辖区内变更调查、三区三线、已批用地、临时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村基础设施等相关数据,并进行格式转换、统一坐标系等技术工作。

2. 工作底图更新完善

在自然资源部下发的 三区三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问题图斑工作底图基础上,结合2022年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对工作底图进行更新完善,以村为单元,编绘及输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处置工作底图。

3.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

全面核实问题图斑、分类提出处置意见,对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外稳定耕地进行分析,测算可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潜力。

4.成果编制

编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方案、自查报告及处置情况统计表、对调出部分整理举证材料、完成成果数据库汇交并通过质检。

5.其他成果

编制汇报材料及相关工作表格,工作成果进行整理存档。

6. 主要技术依据

(1)《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号)

(2)《关于印发三区三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3〕48号)

7.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满足于洪区的相关具体要求。

质量保证:验收合格后 1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8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0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电子文件提交至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交易中心外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间不超过30分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
联系方式: 024-310139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联系方式: 024-22733398
邮箱地址: wxzb2005@163.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4220201001000040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凤斌
电 话: 024-2273339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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