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 5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浙江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与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1〕3号),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我局拟开展2024年度《北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编制招标工作,为北仑区后续土地征收工作提供依据。
二、工作内容
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统一制定编制内容格式编制北仑区2024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文本、附表、附图、附件及7个片区以上的开发方案文本、附表、附图、数据库、附件成果,并按省、市要求的时间完成方案审核审批工作。
三、其他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3、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至我局报名,并提供投标文件。我局将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及报价、企业现有资质及业绩,经综合考评,择优选择一家服务企业,每个片区方案编制单价上限为3万元,采购总额30万元以下。
6、涉及的相关资料可向我局咨询联系,咨询电话:0574-89384381。
7、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封面应当清楚地标明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的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封面应当加盖公章。
8、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封面应当清楚标明项目名称,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一式五份,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2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4367
邮寄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四明山路700号太河商务楼820室
附:《评分标准》
关于北仑区2024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的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分 (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议报价最低价为评议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方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得分=(评议基准价/评议报价)×30。 投标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本项目单个片区单价上限3万元,总金额小于3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
2 | 项目实施方案(30分) |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理解,对本项目实施背景和发展现状、相关标准及规范的了解程度,编制具体、详细、合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根据工作程序、标准科学严谨程度,组织结构清晰状况,建设目标和总体技术路线与用户需求吻合程度等,优秀:30-24分,良好:23-16分,其他:15分及以下。 |
3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和进度计划(20分) |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实施是否有明确的管理组织构架、监督体系、质量保证措施,并具有详细可行的实施内容、工期保障措施、项目数据保密措施,实施进度的把控是否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是否有力、合理、可行,优秀:20-16分,良好:15-11分,其他:10分及以下。 |
4 | 项目组人员情况和类似业绩(20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项目负责人负责的项目获得过自然(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土地利用规划奖项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级及以上土地类课题研究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 2、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每人得2分,中级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6分;项目组其他成员获得省级及以上土地学会颁发优秀成果奖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2分。 3、供应商承担过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项目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不超过3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上述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成员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体现法定代表人信息的证明;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业主盖章的业绩证明等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综合评议得分(满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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