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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镇五星村第十四经济合作社石柳基耕地出租交易公告

· 2024-05-15
花山镇五星村第十四经济合作社石柳基耕地出租交易公告
交易编号:J01-N1440114677784046H-20240402-000020-7
交易公告

区交易编号: 区集资竞20240639

温馨提示:
1.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竞投人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文件、合同草案初稿、竞投人承诺书、资产现状图或四至图)。竞投人应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4.请各竞投人使用台式电脑或手提电脑进行网上报名、电子竞投报价。电子竞投系统暂不支持用手机或平板电脑进行报名、竞投等操作,用手机或平板电脑浏览器登入电子竞投系统将出现不兼容等问题,导致无法报名、无法报价等严重后果,产生的后果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五星村第十四经济合作社 的委托,定于 2024-05-27 日 10:00 时 在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对花都区 花山镇五星村第十四经济合作社石柳基耕地 资产项目 进行 公开 交易 ,本项目采用 电子公开竞投 方式进行,欢迎有意者前来竞投。

一、资产情况
(一)资产名称:1、花山镇五星村第十四经济合作社石柳基耕地(单元号:001);

(二)资产类型:1、耕地(单元号:001);

(三)占地面积:1、约27.90亩(单元号:001);

建筑面积:1、无(单元号:001);

(四)经营用途:农业种植(限于粮、油、棉、糖、蔬菜等),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五)标的物所在位置:花山镇五星村第十四经济合作社石柳基耕地;
(六) 产权现状:无集体产权证

二、交易信息 (立项编号: 五星(十四社)LX20240001 ;区交易编号: 区集资竞20240639
(一)租赁年限:10.00年(预计从2024-07-04到2034-07-03止,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二)免租期:无;
(三)交易底价:1200.00元/亩·年 ;
(四)租金(承包款)递增情况:每3年为一个递增周期,从第4年开始递增,递增幅度为上一期租金的10.00%;
(五)是否可转租、转让、转包或分租:是,需经农村集体同意;
(六)资产交付方式:按现状交付;
(七)交易方式:电子公开竞投;
(八)每次报价至少增加金额:50.00元/亩·年。
(九)竞得方式:采用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交易规则:具体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的第九项竞投事项。
(十一)交易保证金:20000.00元; 合同履约保证金:20000.00元;
(十二)其他说明:1、本合同期限内,如需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流转土地时,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流转合同自动终止。征用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该流转地上原有的青苗、建筑物拆迁等补偿归甲方所有;经营期间由乙方投入的青苗、用于农业生产设施等的补偿款分配比例为:甲方占50%,乙方占50%。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补偿外,不再作任何补偿;流转款计付至实际交还之日。2、合同见证费由乙方支付,3、合同条款详见《合同初稿》;4、标的物公告面积与实际测量面积存着误差不超过5%的,不影响交易结果和合同的履行,竞得人与农村集体按实际测量面积签订合同。5、面积误差超过5%的,由竞得人与农村集体协商处理方案,如在2个月内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本次交易结果取消,原竞得人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全额退回。5、土地类型为:耕地 (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规划都是水浇地),并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有关土地的管理要求进行经营使用

三、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完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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