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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仁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一标段)(网)、(二标段)(网)、(三标段)(网)

· 2022-08-19

崇仁县 2022 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仁县 2022 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崇府办抄字〔2022〕440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统筹资金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建设债券,项目招标人为崇仁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抚州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投资: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建设投资总金额暂定为约14750万元。其中:一标段建安费暂定为4956.00万元;二标段建安费暂定为4956.00万元;三标段建安费暂定为4838.00万元。

标段划分附表:

标段号

实施乡镇和面积

建设面积

(暂定)

招标控制价

(暂定)

其他说明

一标段

巴山镇9600亩、郭圩乡700亩、三山乡2100亩、马鞍镇2400亩、礼陂镇2000亩

16800亩

4956.00万元

每亩最高投资2950元,勘测设计费按照50 元/亩的价格

(固定价格包干形式)包含在建安费中计算,由招标人据实支付。

二标段

六家桥乡9600亩、航埠镇2550亩、许坊乡1750亩、桃源乡1100亩、相山镇1800亩

16800亩

4956.00万元

三标段

河上镇11000亩、孙坊镇2700亩、白路乡1200亩、石庄乡700亩、白陂乡800亩

16400亩

4838.00万元

特别提醒:

①本项目允许同一个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参与本项目所有标段的投标,但同一个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编制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参与投标,且同一个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只能中一个标段。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在已经开标的标段为中标排序第一人后仍可以有效投标人的资格继续参加后续标段的投标,但无论结果如何在评标排序时都为末位。

②本项目开标顺序为:按先开 1 标段,再开 2 标段,最后开3标段的顺序开标。

③上表所列的项目实施乡镇、建设地点、建设面积为暂定内容,实际项目实施的乡镇、建设地点、建设面积以经招标人组织评审后确认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内容为准。

2.2招标范围:规划勘测、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相关后续服务和施工图范围内的产品采购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不含后续管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

2.3工程建设地点:崇仁县。

2.4工程建设内容:(1)田块整治工程、(2)农田地力提升、(3)灌溉与排水、(4)田间道路、(5)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6)农田输配电工程、(7)江西省高标准农田领导小组规定的其他内容。以上建设内容为暂定计划,最终实际建设内容及实际工程量以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方案及工程量清单为准管理等。

2.5计划总工期要求:

①设计工期:设计单位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30 个日历天内按照《赣高标准农田组字〔2018〕10 号》文件第二条“严格遵循建设规范,充分考虑生态保护、新增耕地、上图入库等工作”要求,确保设计科学合理、实用高效地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及工程概算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初步设计方案批准后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经监理审核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后实施。

②施工工期:2022 年11月1日--2023 年3月31日(150个日历天)。中标施工单位必须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田间主体工程施工,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工程扫尾和竣工结算。

2.6本工程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试行)(赣高标准农田组字【2021】3号);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可由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组成,牵头人由联合体投标单位自行决定,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任意投标人,只能参加一次设计或者施工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同一集团所属的不同投标人,只允许一家参与本次投标(若同一集团所属的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参与投标的,则以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汇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最早的为有效投标人);

3.2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设计方,不含联合体投标施工方)须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含)和测绘乙级(含)及以上资质等级,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土地规划或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

3.3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施工方,不含联合体投标设计方)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施工保障能力。

3.4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施工方)的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二级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土地规划或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 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施工方)拟投入本项目注册建造师(与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和设计方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由同一注册建造师担任)必须出席开标会,该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6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所指的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为投标被否决 (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所列交易主体不含土地规划及地理信息测绘单位, 本条仅适用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

3.7信誉及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需提供 2019、2020、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于 2022 年 08 月 19 日至 2022 年 09 月 08 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澄清、修改以及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的回复。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年 09 月 08 日 09 点 30 分,开标地点为: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至交易系统(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投标单位不需要到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现场解密一体机与不见面开标系统不对接,无法进行解密,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八、有关说明

8.1在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8.2本次招标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公示本项目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息。公示信息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入围名单及结果、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企业(含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8.3本项目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8.4如投标人投诉举报其他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一律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经查证在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除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外,并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只是第一中标候选人之外的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候选资格的,不影响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如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被取消的,招标人按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单选择下一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8.5本项目招标按照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严查投标人资质及信用状况, 坚决杜绝有围标、串标、违法分包和转包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参与投标,严禁有违规出借资质的企业参与投标,一经查实,对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的中标单位,一律列入“黑名单”。

8.6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含联合体组成单位)在开标当日前 1 年内(以作出决定之日为准)有下列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用江西”网站和各级各行业行政部门公布为准。招标人收到关于中标候选人上述行为的投诉举报后,应立即调查核实,如属实,应取消中标资格并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

①出借、借用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的;

②围标、串标的;

③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工程的;

④对重(特)大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

⑤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7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本着轻重缓急原则变更合同内部分项目的实施。

8.8中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必须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对农民工工资进行实名信息化管理。使用农民工必须签订劳务合同,农民工工资管理由银行、施工方、建设单位三方签订合同且管理内容必须在施工合同中规定详细。

8.9所有参与本项目建设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缴纳建筑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和建筑职工意外伤害险)。

8.10本项目由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11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崇仁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崇仁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崇仁县县府西路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13507044841

代理机构:抚州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州市若士路13号老房产大楼3楼

联 系 人: 邹女士

电 话: 19970442952

监督机构:崇仁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94—632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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