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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新安镇苗家庄村4亩土地经营权

· 2024-03-08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新安镇/苗家庄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苗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发包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宝坻区新安镇苗家庄村4亩土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150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经民主决策表决通过,新安镇苗家庄村土地对社会公开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发包对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面向社会年满18周岁以上人员。二、发包方: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苗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三、发包标的基本情况(一)地块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苗家庄村集体土地。(二)标的面积 : 4亩,不再丈量。(三)坐落位置、四至:(四)东至高继斌地、南至高建华地、西至革命渠边、北至硬化路下出水口,共4亩。(五)其他描述(水、电、路、地上设施等情况):电源、电力设备、电费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且甲方不负责提供水源,由乙方自己解决。四、发包期限:自2024年3月4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止。承包期限为4年。五、发包土地用途:该承包地作为种植农作物用地使用。不得违规违法使用土地,不得破坏土地。 六、发包底价:1500元/亩/年,上浮阶梯价10元/亩/年。 七、承包费缴纳方式: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缴清2024年承包费,剩余承包费于每年的1月31日缴清当年承包费。八、发包方式:网络竞价。若只征集到一个竞价人的,发包价格不得低于标底价格。若第一轮竞价失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组织第二轮网络竞价;若第二轮竞价失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商议后再组织竞价。九、发包确认:竞价人报价最高者为本次发包土地的承包方。十、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以农交所信息发布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www.tjnjs.com或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一、发包时间地点 发包时间:以农交所信息发布时间为准。 发包地点:网络竞价(异地)在家中或其他有网络环境的电脑上即可进行。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交纳竞价保证金,缴纳信息技术服务费280元,信息技术服务费用无论竞价成功与否不再退还。十二、其中竞买人为个人的,采用电汇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其他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十三、其它事宜 1、承包期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必须接受土地管理部门和甲方的管理和监督。 2、在承包期内,现有的国家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种粮一次性补贴资金归 乙方 所有。 3、在承包期内,乙方如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4、在承包期内,甲方不保水源,电力设备,电源及电费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5、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地、占地,乙方必须服从国家政策,青苗损失补偿归乙方所有,征地费或占地费归甲方所有。是属于乙方的地上物补偿归乙方所有,是属于甲方的地上物归甲方所有。6.乙方不得在承包地上建设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和风险保障金,且乙方必须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且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经营期间与个人发生纠纷,甲方只负责调解。7.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承包土地,制止乙方损坏承包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8.乙方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乙方不许取土、卖土,改变土地用途。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和风险保障金,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制定的道路沟渠乙方有使用权。9.在合同期内,只允许乙方搞粮食种植,不准植树、挖坑、秸秆焚烧、私搭乱建等和对土地破坏的施工,否则,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和风险保障金,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0.竞价保证金,作为竞价押金,竞价者成功后,竞价保证金转为承包费,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清2024年承包费。如违约,不退还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另行发包。11.乙方须将所承包地内农作物及秸秆清理干净并于2027年10月31日前,经村监督委员会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清理,相关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如果不清理,甲方将扣除风险保障金。12.承包期内,乙方不得焚烧秸秆,如果上级执法队伍发现有焚烧秸秆情况属于违约,每次向甲方缴纳违约金2000元,甲方可解除合同,并不退还风险保障金,因乙方违法焚烧秸秆导致的政府行政处罚,由乙方负担。 13.承包期内,遇镇、村土地规划、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绿化等占地,乙方无条件服从。1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再次流转、转包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费、风险保障金不退。如果乙方私自流转,出现其他事项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此地块后续土地平整工作需乙方自行负责,费用由乙方担负。 16.乙方若需投保农业保险,必须依法依规,不得弄虚作假。 17.交易亩数以挂牌亩数为准,不再丈量。18.竞价保证金3000元,风险保障金500元。19.承包期内,为防止污染,乙方要将农药废弃包装物及时清理回收。否则,不退风险保障金。 20.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日期交纳承包金,如若逾期,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风险保障金,且有权将该地块另行发包。 21.乙方必须缴纳合同履约风险保障金500元。合同期满,乙方遵守合同条款,甲方将风险保障金无息返还乙方。如遇违约,风险保障金不退。22.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用、评估费等由乙方承担。 十三、本公告相关内容由甲方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受让方条件 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面向社会年满18周岁以上人员。
转出用途 种植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3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501635500000013672310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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