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02号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兴园街道办2024年建设项目用地地块征收土地预公告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拟征收兴园街道办2024年建设项目用地地块范围内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一)土地座落:
地块一拟征收土地位于兴园街道办苏家村。四至范围:东至信江河,南至董团乡界,西至沪昆高速,北至建成区,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地块二拟征收土地位于兴园街道办黄源社区居委会。东至沪昆高速,南至规划道路,西至枫岭头镇界,北至三清山大道,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地块三拟征收土地位于兴园街道办前山社区居委会。东至世纪大道,南至沪昆高速,西至板桥村界,北至三清山大道,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二)所在图幅:涉及上饶县土地利用现状图H50G085061、H50G085062 、H50G086062、H50G086060、H50G086061等幅图。
(三)涉及本次拟征收兴园街道黄源社区居委会杨梅塘一组,兴园街道苏家村埠头组、墩头二组、李家二组、岭底组、龙门四组、龙门一组、吕家组、苏家组、苏岭组、王家组,前山社区居委会孙坑、塘家等村民小组的土地(最后以现场测量确认结果为准)。
(四)1、土地面积:约300亩(最后以现场测量确认结果为准);
2、主要地类:耕地、林地、建设用地等(最后以现场测量确认结果为准);
二、规划用途
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科研、道路、基础设施、民生等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在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区住保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四、有关要求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及其他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2、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
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
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告知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12日
特此告知。
联系单位: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中心
联系地点:开发区龙翔大厦4楼
联系人员:付拾林
联系电话:13970386864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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