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仲恺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惠仲土挂告[2024]041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4号)的规定,经批准,我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下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挂牌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152万元,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
三、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月16日。
(二)网上挂牌竞买时间:2025年1月17日9时至2025年2月7日10时。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7日9时。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具备本条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缴交竞买保证金231万元人民币;
(二)拖欠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有违法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
五、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在满足《关于印发<惠州市加快推进中小企业集中发展区规划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如企业联合报建,可取消(非临路一侧)的建筑红线规定。但建筑物之间的间距须满足消防等相关规范要求,总平面方案以审批部门意见为准惠州市加快推进中小企业集中发展区规划建设的若干措施>;
(二)该项目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ZKE-048-05-01-02地块无偿划拨至广东省仲恺高新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中心,并由其进行配建;
(三)地块周边基础设施已基本配套,具备动工建设所必需的条件,地块需与相邻地块统一设计;
(四)竞得人除缴交成交地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交契税等有关税费;
(五)非仲恺高新区注册登记的企业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必须在竞得土地后2个月内在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项目开发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
(六)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时,提交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出具的与该宗地产业类型一致的优先发展产业项目文件,并同步与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和投资促进局签订《仲恺高新区产业项目监管协议》;
(七)该项目由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和投资促进局负责对竞得人履行《仲恺高新区产业项目监管协议》的后续监管职责。
六、竞买保证金
(一)该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31万元。
(二)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tdky.hzggzyjy.cn/)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并发出 《保证金到账通知书》为准。
七、竞买申请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竞买申请人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即获得竞买报价权限。
八、竞买人电子报价、电子限时竞价
竞买人须详细阅读本宗地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及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指南,熟练操作电子交易系统,按竞买规则进行电子报价及电子限时竞价。
九、确定成交候选人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为无底价挂牌采取价高者得方式出让并确定成交候选人。
十、资格审查
成交候选人应在电子交易系统确定成交候选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书等材料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由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对竞买资格进行审查。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将于2025年2月13日前确定符合竞买资格的成交候选人为竞得人(成交候选人上传材料的具体操作详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中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新增建设功能操作指南》)。
成交候选人资格审查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
(二)《竞价结果通知书》(加盖公章);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加盖公章);
(四)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申请竞买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授权他人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出具的与本公告宗地要求对应产业类型一致的优先发展产业项目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一、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及支付土地出让金
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人确定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向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文章推荐:
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东自然资告[2024]10号)
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淄自然交告字〔2024〕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