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庐自然资规公告〔2024〕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序 号 | 土地 座落 | 地块 编号 | 四至 范围 | 土地 面积(亩)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绿 地率 | 建筑 密度 | 起始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 | 庐江县黄山南路以东、洗塘路以南 | 庐江县LJ202424 | 东至:越城南路红线 | 80.94 | 居住用地 | 70年 | ≤2.0 | ≥40% | ≤25% | 350 | 6000 |
南至:规划支路红线 | |||||||||||
西至:黄山南路绿线 | |||||||||||
北至:洗塘路红线 |
备注: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宗地规划指标详见地块规划设计文件。
土地成交或取消供应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土地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窗体顶端
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同一企业及其控制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人须就此作出书面承诺。
书面承诺须明确:竞得土地后,如有上述情况的举报和投诉,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查实后,无条件接受取消土地竞得资格、一年内不得报名参与合肥市范围内土地竞买的处理。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四、竞买登记
1、所有申请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意向竞买人,须在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合肥土地市场网等网站中下载《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并认真阅读。申请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均视为自愿接受《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终结果。
2、凡申请参加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须取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资格,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联合申请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要依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14日,申请人凭数字证书(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上传《竞买申请书》等报名资料后,携带竞买地块所要求提交的书面资料,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2楼224室进行资格预审。在申请时须提交《网上交易承诺书》。
4、申请人可以通过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土地市场网等网站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输入网上竞买系统网址http://www.hfztb.cn/登录。如有疑问,可致电0551-66223830进行咨询。网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IE9、IE10、IE11浏览器登录、使用,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5、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16∶00。交纳竞买保证金须缴纳至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证金专户,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名称: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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