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自然资告字〔2024〕65号
经 东方市人民政府 批准,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一)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地块名称 | 宗地坐落 | 总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混合比例 (%) | 使用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 限高(米)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东出让2024-39号 | 位于疏港一路东侧、园区六路南侧 | 138344.31 | 三类工业用地 | 100.0 | 50.0 | ≥1.00 | ≥40.00 | ≤20.00 | ≤36.00 | 3736.0000 | 3736.0000 |
其他规划控制条件: |
(二)宗地净地情况:
该宗地土地权属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不涉及国家安全、净空保护区域、气象环境探测保护范围、土壤环境、历史文化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等敏感因素影响。已完成地质灾害、压覆矿产、环境影响、水土保持、文物考古、地震安全等区域评估和普查。
二、本次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三、开发建设要求(一)按照《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琼自然资用〔2023〕12号)有关规定,该地块设定出让控制指标,具体如下:
地块名称 | 拟建项目所属产业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年度产值(万元/亩) | 年度税收(万元/亩) | 达产年限(年) |
东出让2024-39号 | 高新技术产业 | 600 | 1200 | 50 | 2 |
其他准入条件: 无 |
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竞得人须与市园区办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二)其他开发建设要求:
1、项目建成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被征收主体成员共计21人,招录条件按人事劳动部门规定执行,同工同酬并遵照竞得方规章制度管理。 2、若实施装配式建筑,应按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执行。
四、竞买申请(一)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必须在拍卖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买保证金存入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 具有下列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及其控股股东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拍卖: 1、在东方市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在东方市有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 3、具有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或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或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且尚未结案或查处整改的。
(二)交易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002)查看和打印。
(三)竞买申请方式。
有意向的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竞买申请文件。本次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竞买申请时间: 2024年12月02日08时30分 至 2024年12月23日17时00分 (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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