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然资告字〔2024〕11号
经 三亚市人民政府 批准,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一)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地块名称 | 宗地坐落 | 总面积 | 用途 | 混合比例 | 使用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省土储2024-1号 | 三亚市天涯区水城路西六巷38号 | 2784.17 | 城镇住宅用地 (市场化租赁住房) | 100.0 | 70.0 | ≤2.32 | ≤30.00 | ≥40.00 | ≤42.00 | 3476.0000 | 3476.0000 |
其他规划控制条件: |
(二)宗地净地情况:
根据《海南省省级土地储备运作机制》(琼府〔2021〕7号),省土储2024-1号地块已纳入省级储备库,并办理省级储备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属于存量建设用地。该地块权属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上建筑物已完成安全鉴定,符合出让要求。地块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进场施工作业,具备净地出让的条件。该地块临时租赁给三亚林海旅业有限公司用于铂尔曼酒店员工宿舍,临时租赁期限至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止。
二、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三、开发建设要求(一)按照《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琼自然资用〔2023〕12号)有关规定,该地块设定出让控制指标,具体如下:
地块名称 | 拟建项目所属产业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年度产值(万元/亩) | 年度税收(万元/亩) | 达产年限(年) |
省土储2024-1号 | 市场化租赁住房项目 | 500 | / | / | 4 |
该地块拟建产业类型为市场化租赁住房项目,其地上建筑物可用于市场化租赁住房项目,故不设产业控制指标。若竞得人拆除重建地上建筑物,根据 《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琼自然资用〔2023〕12号)相关规定,该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为500万元/亩。股权转让等相关约定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 |
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竞得人须与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二)其他开发建设要求:
1.该地块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挂牌出让。 2.根据《海南省住建和城乡建设厅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琼建房〔2021〕262号)等有关规定,该地块出让后由土地使用权利人整体持有,不得分割转让土地,也不得对外分割销售建成的租赁住房,不动产登记簿及产权证书备注属市场化租赁住房项目,整体持有,不得分证办理。对因破产、重组等各种特殊情形,原土地使用权人确无法继续持有的,经三亚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整体打包依法转让,有关约定随之转移。整体转让或出资比例、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等改变后,租赁住房规划用途和实施使用性质不得改变,必须继续用于租赁。 3.竞得人竞得土地后按双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约定执行。因竞得人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置,竞得人还应当承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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