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河南省 淅川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4日10时至2024年9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我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2212,户名: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先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淅川县山水宜城小区3幢1单元3A03号;不动产权证号:淅房权证字第1701008930;房屋结构:框剪;所在楼层/总层数:实勘4层/28层;朝向:南北;用途:成套住宅;房屋性质:商品房;购买方式:30年期等额本息按揭贷款;户型:三室二厅一厨一卫;装修情况:毛胚;竣工年限:2014年12月;是否有抵押:已抵押;土地性质:出让;土地规划用途:商住;土地使用期限:2011年6月26日至2061年6月26日;他项权证号:淅房他证字第06350号;房屋他项权利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淅川县支行;四临:东临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西临淅川县第一初级中学,南临新建路,北临人民路;外部配套设施:室内水、电、通讯、天然气等配套设施齐全。
备注:淅川县山水宜城小区3幢1单元3A03号房产评估总价值为43.4701万元,截止2017年4月13日上存在欠缴物业费12781.57元,扣除欠缴物业费后的市场价格为421919.43元,未来该房地产处置后,所欠缴物业费不从财产处置价款中扣除,应由买受人额外承担。
评估价:421919.43元 二拍起拍价:32.2768万元
保证金:32000元 加价幅度:3200元
二、关于拍卖、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经过竞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尾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我院可以决定重新拍买时,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收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买价款低于原价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额的不足的,我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对恶意竟拍卖扰乱司法拍卖秩序者,视情况依法作出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
三、竞买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禁止参拍的主体除外)如参与竞买认为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3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影响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任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2024年9月3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看样电话:0377-69360686.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文章推荐:
华润曹妃甸石化产业基地绿色低碳能源光伏项目(一期)集电线路临时用地专题服务询价询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