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282220240600023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2822-2024-00590
3、项目名称: 建始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98.0 (万元)
6、最高限价: 98.0 (万元)
7、采购需求:
建始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主要内容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改造提升)项目可研、地形勘测及现状图测量、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竣工测量(含竣工验收图、竣工成果图以及上图入库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设计成果,服务期限至整个项目结束。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其他未列明行业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应具有农林、水利设计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 资质或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农业或测绘或土地管理或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职称;(3)根据《关于落实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须作出相应承诺,否则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响应);(4)本次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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