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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虹桥镇育红路21号一至二楼3年租赁权

· 2024-06-14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未腾空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有。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现状交付。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6、拍卖方式:采用现场增价式拍卖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5.680000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年租金挂牌价5.68万元,租赁期内不递增。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第二年起,于上一年租期到期30日前一次性付清下一年度租金,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缴清租金、履约保证金2万元及交易手续费。

    出租用途 用途为店铺,不允许经营违反环保要求的、有消防安全隐患的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者需要特别许可而未获得许可的行业,不允许租户三合一使用(即禁止租房内生产、加工、吃住一体),不允许经营宗教迷信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行业等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2万元。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时,承租方结清租金及其他扣款费用后,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由出租方不计息退还给承租方。2.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拍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违章建筑、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3.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缴清成交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等相关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凭《成交确认书》和成交款缴纳凭证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交付于承租方使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承租方与出租方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租赁期满,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承租方应无条件如期交还。原有的和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搭建的房屋及投入的不动产装修、电气设备(可移动电气设备除外)等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到期时将可移动电气设备搬运完毕,逾期不搬的,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并无偿归出租方所有。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转让、分包、抵押、转借承租房屋,不得中途退出,违约者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且已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并要求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退还租金20%的违约金(不低于六个月租金)。如已经得出租方同意转租的,承租方需将转租合同交出租方备案,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6.租赁期内,出租标的若因市政府城市规划调整需要或违章拆除的,影响该出租房的租赁使用期限,租赁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无条件搬出,出租方应将已交纳的未到期租金部分(按日平均租金计算)及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租方。7.承租方承租标的后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相关的电气线路、消防设施等要按有关部门批准的要求进行装修。在进行装修时,承租方不得改变标的物主体结构及外观,且须接受出租方的监管,有关的手续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内,因承租方使用不当发生的一切风险与安全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8.租赁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租金递增、交付及其他具体租赁事项等均以《房屋租赁合同》、《消防安全责任书》为准。承租方需在拍卖前仔细阅读《房屋租赁合同》、《消防安全责任书》文本,拍卖成交后,如承租方对合同条款提出异议并拒绝完成合同签订的,视为违约,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租赁期内,因承租方使用不当发生的一切风险与安全、消防责任等均由承租方承担。9.标的均含有违章建筑,如因违章建筑等影响到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的,由承租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风险。10.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1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租期 3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2.00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拍卖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凭有效报名材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办理浙交汇平台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报名、看样时间:公告即日起至2024年6月27日下午5时止3、咨询、报名地点:温州乐清市乐成街道云浦南路14号温州市乐清拍卖有限公司4、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5、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625597776、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察电话:0577-85502266 7、拍卖会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28日上午10时整,在温州市乐清拍卖有限公司会议室组织拍卖活动。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9、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租方,则该竞租方应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10、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叶先生 电话 0577-85502012
    传真 邮箱 3251011@qq.com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wzcqpt.com/WZPT/
    合作机构 名称 温州市乐清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温州乐清市乐成街道云浦南路14号
    联系人 林经理 固定电话 0577-62559777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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